我们这样做事---
精。《辞海》中,“精”有十二解。可解“精神;精力”、“明朗;清明”、“敏锐;机灵”、“工致;精密”、“用功精到而专一”等等。
甬泰之“精”,取其“用功精到而专一”之意,强调精于专业对律师服务之极端重要性,意喻甬泰律师均为专业之精英。
诚。首解“真心实意”,谓之“诚实”,以喻言行与内心一致,不虚、无假。《后汉书马援传》有云:“开心见诚,无所隐伏”。次谓“诚明”,为中国古代哲学之专用术语,《中庸》有云:“诚者,自成也,而道自道也。诚者,物之终始,不诚无物”;唐及北宋时有大家视诚为“圣人之性”、“圣人之本”,为万物之源。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王夫之复曰:“诚,以言其实有尔;诚者,天之道也,阴阳有实之谓诚。”甬泰之“诚”,取其真心实意之解,意喻甬泰律师为客户服务无不出自真心实意,言行一致。
勤。甬泰律师之“勤”,首先立足于自身的勤恳、勤快,认真、努力;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,勤学、勤记、勤写、勤问、勤走;帮助客户解决法律难题更是甬泰律师的应有之义。惟如此,才能让客户体会到聘请甬泰律师的价值。
勉。解为“尽力”,《左传哀公十一年》有记:“吾既言之矣,敢不勉乎!”又解“鼓励,劝勉”。甬泰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,不求十全十美,但求倾心奔走、全力以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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